棍棒下的妇孺与“暴力抗法”的枷锁
诸多媒体近道的湖南省永兴县“穿制服人员持棍围殴砖厂女工”引发各界关注。2日,当地官方向回应称实际情况是该县依法处置的一起暴力抗法事件。(11月2日中新社)民告官暴力执法,官责民暴力抗法。一方上发帖,发图求公道;一方出面澄清,称有理有据。各执一词,官民关系紧张。浓浓的火药味下,好奇的旁观者也被拉进了“孰违法、孰暴力”的纠结谜团。可以在图中看到,打人者身穿蓝色制服,不下十人,手持长棍,气势汹汹;而被打者为柔弱女子,衣着单薄,棍棒之下,倒于泥地。比较而言,装备差异颇大,气势之强弱更是显著。很难想象,图中单薄的女子会是“暴力抗法”的悍将。按照官方回应,阻碍执法的也仅有“张志*的母亲李乙芝、妹妹张香英、儿媳卢文华、亲家母*细芝等人”。弥合图中之状,均为老弱妇孺,手无缚鸡之力,而且不过数人。实力悬殊,抗法之实有待怀疑。要知道,所谓暴力抗法,即用暴力手段阻止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受伤害的应是执法者。而此处,前后颠倒,暴力抗法的倒在地上痛哭,守法执法的持着棒子在挥舞。值得一提的是,执法者手中棒子:长度颜色相当,整齐统一,人手一根。正常执法何以会人手一根棒子?扑朔迷离,其间端倪令人匪夷所思。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当事*府提供的口述,根本不足以证明棍棒下的妇孺真是在“暴力抗法”。换句话说,在逻辑尚未明了,事件尚未有所交代的情况下,这群撒泼的妇孺就被扣上了“暴力抗法”的枷锁,还被棍棒相加。而在人们潜在的意识中,“以牙还牙”公式定理早已缔结。这种情况下,老百姓一旦被扣上“暴力抗法”的枷锁,便成了舆论中的“坏人”。而相应的,执法方就戴上了“治暴”的正义光环。对付坏人,再多的棍棒也都变得神圣而可以理解的。虽然真相还不得而知,但其背后裸露出的暴力抗法的评定权却令人心忧。一旦“暴力抗法”的话语权落到*府头上,很难保证没有权力构陷的出现。权大于法,飞扬跋扈。利益驱使下,寻租之弊肘很快将会凸显。特别是官民关系恶性循环的语境下,暴魇的对立情绪不断传播,“暴力执法”很容易很可能被伪合法化。长此以往,球员当裁判,利益牵扯。一旦发现不够配合的忤逆者,很可能动辄扣上“暴力抗法”的枷锁,傲慢颐指,权力张扬。黑白颠倒,扭曲事实,在世间制造“老百姓施暴抗法”的假象。矫揉伪饰,赢得道德优势,赚取同情与豁免。那时,再多的“被暴力”“被抗法”的是非颠倒都将不难预见。覃剑(湖北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