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电企相关人员应取得电工进作业许可证
中新11月23日电 国家电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供电企业根据《电工进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落实电工进作业许可制度。通知要求,供电企业凡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维修、试验、运行作业的人员(包括农村电工),均应取得电工进作业许可证。供电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及时申领许可证。供电企业要协助电力监管机构摸清供电区域内电力用户单位的分布情况、用户进作业电工持证情况,并按照要求报送有关信息,要向用户宣传国家有关电工进作业许可制度,按照要求在营业场所公示许可制度,在用电报装等工作中履行告知义务。通知还要求供电企业在用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等环节,查验施工企业进作业电工持证情况;在用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环节,要求用户报送受电工程值班人员名单及持证情况,并进行实地查验;对于发现的无证进作业的情况应如实记录,并报告电力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