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徐慧瑶
房屋买卖时约定赠送家具,交割时,卖家将三张床的床垫搬走,此举引发买家不满,并因此拒绝解冻10万元的家具保证金。12月7日,记者从获取的判决书中了解到,买家的这一行为最终被法院认定是违约,被判解冻10万元保证金,并支付给卖家五千元违约金。
年底,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北京的赵女士把房子出售给了买家任女士。在合同里,赵女士约定将家具赠送给买家,其中包括两张双人床、一张单人床,双方还为此约定了10万元的家具保证金,以及违约金等相关事项。签完合同后,双方顺利地付款、过户房屋,10万元作为家具保证金被冻结在银行。但是在今年4月物业交接时,买卖双方却产生了矛盾。原来,赵女士将三张床的床垫搬走了。
生气的任女士拒绝去配合银行办理10万元家具保证金的解冻手续。迟迟没能拿到10万元的卖家赵女士认为,房屋合同里约定,买房人不按期支付购房款的,将按所欠金额万分之五来支付违约金。任女士已经入住房屋,却不去解冻保证金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于是,赵女士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任女士解冻保证金10万元,并支付42万余元的违约金。
任女士则表示,谈判时,赵女士说好只带走随身物品,当时还拍了照片作为留存,但交房时赵女士却把床垫搬走,对此她无法接受,因此才没有解冻资金。此外,任女士还反诉了卖家赵女士,称赵女士无法实现卖房时所说的带固定车位的承诺,主张3万元违约金,同时还索赔逾期交房违约金两万余元,三张床垫违约金三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家具家电附件中仅约定了床,并不包含床垫,因此赵女士已经履行交付义务,任女士应当解除冻结的家具保证金10万元。而就违约金问题,任女士对合同理解有误,并非故意违约,法院将违约金酌定为元。对于任女士主张的包括床垫违约金在内的一系列违约金,法院认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对此没有支持。最终,任女士被判解除冻结在银行的10万元保证金,并支付给卖家赵女士违约金元。